抵达廖宅,大厅朝南方向已架好一座神龛,用来供奉那尊自缅甸远道而来的玉佛。
手下见到廖明宪,赶紧迎过来,双手小心翼翼地奉上木匣邀功。匣子外面用西阵织包裹着,主体布料由黑金二色织成,中间改为银线白线织出几朵莲花纹,寸锦寸金,华贵无比。
木匣缓缓抽开,露出里面佛像。
竟是老坑玻璃种里堪称极品的帝王绿,种够老,水头足,光是肉眼看着,已经绿得深邃凝重,简直要滴下来。佛像雕工极为精细,线条流畅,周身起莹,折射出月光般柔和细腻的光泽。
廖明宪又命人拿来强光照射,只见玉佛满目全翠,通体发亮发透,前前后后纯净得找不到一丝瑕疵。
萧逸为了接这东西回来,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,这尊佛倒完好无损,面目雍容,慈眉善目的模样。
我站在廖明宪身边冷眼看着,轻嗤一声:“我瞧你也是慈眉善目,倒与这尊佛像有几分相似,可惜只是形似。”
“慈眉善目都用上了,怎么着?嫌我老啊?”
他听出我的讥讽之音,并不介意,仔细净了手,将玉佛像安置在神龛中央,捻起一炷香就要拜。
我倏地冷笑起来:“拜什么佛?”
廖明宪手上动作一顿,一排手下整整齐齐站在身后,全部低着头,眼观鼻鼻观心,大气不敢出一下。
“你不如拜萧逸啊。”我经过他身边,慢悠悠道,“你的灾,是萧逸挡的,你的命,是萧逸换的,三跪九叩多拜拜他吧。”
声音不大,却足够令大厅里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。空气彻底凝滞,廖明宪面色阴沉得可怕,却仍垂眸隐忍不肯发作,稳稳将手中的香插到佛前。
我自顾自往楼梯走,上楼洗澡。
淋了雨得赶紧冲个热水澡,浴室内白雾茫茫,皮肤很白角质层很薄,热气蒸熏了一会儿,全身都泛起粉色,连脚趾头都粉嫩,仿佛水蜜桃剔透的嫩皮,轻轻刮一下就要渗出淡粉的汁水来。
我裹着浴袍擦头发,低头才瞧见脚趾大拇指的指甲油缺了一块。
颜色选的是智利樱桃红,涂了三层,最后亮油封顶,这才红得深邃浓郁,不失莹润剔透。
不久前萧逸为我涂的,我从来不做美甲,所有指甲都由萧逸亲手修剪整齐,再涂上我喜爱的颜色。好几次我都开玩笑,说逸少外面风光无限,私底下还不是得乖乖当我的御用美甲师。
他便挑着眉笑,附和我,说深感荣幸。
萧逸的手,向来又稳又巧。
我喜欢他用这双矜贵无比的手对我的身体做点什么,不止是涂指甲,还有好些不便明说的地方,都需要他修长白皙又骨节分明的手指深入照料。
那晚他照例将我双足拢进怀里,捏住一只脚捧在掌心,低着头仔仔细细地开始涂指甲油。萧逸喜欢先浅涂一层底色,静静等待它干透,再涂第二层、第三层。
等待的时间百无聊赖,他就专注地盯着我的脚看,恍惚间我觉得刚刚涂上去的,才不是什么指甲油,而是他的情意。
情意一遍还不够。不够深,不够浓,定要一层层覆下来,方能盖我心上盛开的洞。
“表哥,你真是手巧啊。”
我幽幽开口,意有所指。另一只脚空闲着,不怀好意地在萧逸腰腹间蹭来蹭去,白嫩脚趾夹住他黑衬衫下摆,忽地抠紧收拢,一点点提着从裤腰里抽出来。萧逸轻咳一声,我就弃了他衣裳,转而拨弄他皮带中间冰冷的金属扣。
脚趾尖点着,沿着他的拉链缝滑下去,又轻轻往内踩了一下,隔着裤子也不知踩到了什么玩意儿,硬硬的热热的,萧逸哼了一声,指尖重重挠了一下我的脚心。
我受痒,忍不住地往回缩脚,他食指与拇指骤然发力,扣紧我的脚踝,覆着薄茧的虎口贴上来摩挲,骨头一下子就酥掉了。
脚心酥麻,细嫩玲珑的脚趾也不自主地抠紧蜷缩起来,我红着眼睛,哀哀地求他:“表哥——”
当了大嫂之后,四下无人时我总喜欢喊萧逸表哥,一口口喊着,喊得他心慌又意乱,意乱就情迷,情迷之后我偏偏爱慢慢地逗他玩儿。
其实以前我从来不喊表哥的。
喊什么呢?
那真是一段遥远的记忆了。
岁月长河滚滚东逝,曾经的军火龙头名门世家,雄踞一方气焰嚣张,在权力迭荡中轰然倒塌。
昔日繁华盛世仓皇落幕,那些鼎盛喧嚣,奢靡辉煌,皆如过眼云烟般,仓促地掩埋在灰烬之中,六尺之下。
四年前那个血色崩坏的清晨,一通凄厉的电话铃声撕裂了萧家主宅最后的宁静,空气里弥漫着硝烟残屑的不详气味,古董阿斯顿马丁破开庭院荆棘,一路疾驰奔逃。
从此我的世界,再无安宁之日。
是年少时的傍晚,夕阳落进海里,萧逸嘴角绽开一朵淤青,骄傲好似勋章,我凑过去轻轻吻住这朵花,他耳尖蓄着红,喉咙里卡住一声呢喃。
我笑起来,无声而柔软,贴着他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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